03.31.07
Posted in Build 创业
at 10:33 am
在美国矽谷的PaloAlto城市里, 有一条街叫University Avenue,它上面有栋小房子很有名, 因为二楼是Logitech, Paypal和Google的起源地。 有人说这栋房子是不是风水很好。 听说租金还很高。 我住在美国的时候经常去UniversityAvenue上吃饭,倒是没有拜访过这栋房子,但是我想现在这房子里面也一定是热火朝天的一群创业者在工作、激烈讨论著。
转画面,我矽谷家的车库。(在这篇文章里的第一个link的地图里有我家,但具体地址就不透露了。。。)大家可能都听到过一个词叫“车库起家”(garage startup)。传奇是说很多有名的矽谷的公司最初都是在创业者的车库起家的。
转画面,易趣八年以前的发源地是一个在上海近郊区的一个住宅楼里的一室一厅的小公寓。易趣出生后的三个月是那那里度过的。我记得那时候的情景:七八个小桌子,五六个人,十几个电脑。汗臭味和昨天晚饭的觎臭混在一起。特写:一个塑料杯里面全是烟头,杯子底积了一点水,是一种介于橘子水和阴沟水的颜色,不时还漂浮几丝从烟头里掉出来的烟丝。这个房间里没有一刻是安宁的。除了卡卡卡的键盘声,是两三个人激烈讨论的声音,是椅子在地上拖来拖去,大家在看互相的屏幕指指点点。卧室里一张床经常有人会进去打个盹,晚上也有人开通宵以后就睡那边。
转画面,今天的宝宝树有过之而无不及。20多个人挤在一个两室一厅的公寓。里面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但是因为有个阿姨在打扫,所以没有臭味。再过一个礼拜我们就要搬到一个新的办公室里去了,我为大家兴奋,但也有一点担心。希望搬到正式的办公楼以后,我们不会失去“车库”精神。
我觉得一个小公司可以在一个车库里办公,是它的一个特权,而不是困难,是幸福,不是可怜。公司初创的时候最需要的是团队的精神和脑力的激荡。两三个人随时的讨论,工作时耳边听到的主 意,会启发每个人更多新的想法。大家睡一起、吃一起,会培养员工最最重要的团队精神。这些是一个 创业型公司最重要的资本之一。公司以后必然经历的很多困难与起伏,这些资本会是公司存 活的凭借之一 。公司大了以后很难避免大家会比较生疏一些,吃一起住一起的时间会少一些。正式 的会议多了,走廊里的闲谈少了。有些高层管理人员会有了自己的办公室。即使他的门是开的,员工,尤其是隔了一层或两层的员工,必然会觉得不好意思去打扰。即使CEO再努力公司很难有车库 那时候的文化。
最近我去了两个初创型的公司。虽然他们人还很少,不到十个,但是已经搬去了一个 几百平方米的办公楼。房间里空空荡荡的,椅子比人多,隔墙比人高,老板的房间比会议室大。对我来 说,除了浪费钱外,这两个公司浪费了他们培养文化最好的机会。也失去了新主意最佳的孵孕地。
如果你是创业者的话,请千万不要跳过最最宝贵的”车库时代”。能在小的公寓里待多久就待多 久。请放心,好的VC绝对不会以貌取人。
我最喜欢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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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in Random Stuff 胡思乱想
at 8:51 am
应好多听众要求,我改了模块,希望能够让大家眼睛舒服点。有一些地方还需要修改,但功能比较完善了。
Livid朋友最近几天给了我好多技术支持,包括把我的博客host在他的服务器上。请大家帮我谢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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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07
Posted in Random Stuff 胡思乱想
at 12:37 am
我发现跟我打交道美国顶级的企业家都想见我的老婆。
请您停止您的邪念。Meg Whitman或John Doerr不是因为知道我怕老婆,更不是因为我老婆的美貌。而是他们知道,老婆对老公的影响是很大的。大多数家庭里,大的决定,不管是生活还是生意上的,是夫妻一起做的。第二,老公是什么样的人,可以从老婆身上看出。
中国人谈起“贤内助”, 脑海里就浮出一幅画面:妻子在家里任劳任怨烧饭擦地板,先生在外打拼。在我们家,任劳任怨烧饭擦地板,不是我老婆做的。(请不要问是谁做的)。但我老婆绝对是贤内助。我写的重要email她帮我看。我得意忘记自我了,她会让我知道我的真正地位。老婆有第三者的客观,对老公的绝对忠心,又是世界上对老公的情况最了解的人。哪里来找更好的帮手和咨询?
请不要把您的最重要的帮手浪费了!
发誓,这些写的不是要拍老婆的马屁。
最近我没犯什么错误。

UPDATE:
应广大听众要求,上传了照片。接下来再转入正体。
这个题目其实可以引申出很多与企业管理与投资有关的题目。
3个月以前,我对一个创业者的项目犹豫不决。飞去他家见了他的太太。他的太太是一个很好的人,极其善良,但是不说什么话,看得出什么都是听老公的。结婚20年,夫妻感情很好。那一次见面,帮助我得到了几个结论:我确认他是一个好人,因为一个正直的太太是不会与一个不正直的先生在一起很久的。二、他对自己的判断很有信心,不一定很想听别人意见,希望别人照做就是了。最后,这第二点是我最后没有选择这个创业者的很大原因。
当然, 这些结论不是单靠见他的太太得出的。我对第二点本来就有很大的担心。但他的太太是一个很有用的数据点。如果他的太太不但正直善良,而且性格与他互补、说话有用的话,我的决定就有可能是相反的。
很多人说,创业团队很重要。那么一个创业者吸引和选择这个团队的能力就最重要。人生最重要的“吸引和选择”-和谁度过大半辈子-是这个能力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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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in Finance 与VC谈判
at 12:01 am
创业者最经常问我的问题。
最常听到的回答(如果我反问):”不知道“;或”我感觉公司值xx百万美元,那我就拿xx/y百万美元吧”。y=2,3,4,或5。
我的下一个问题:你觉得现在公司最大的风险或不确定因素是什么?什么时候你觉得这个风险或不确定因素会有一个台阶式的变化?换句话说,公司的下一个里程碑是什么?这个里程碑有时是“产品上线”,或“用户数曲线良好”,或“第一个付费用户“,等等。
在下一个问题:要达到下一个里程碑,你觉得需要多少钱?做一个尽可能详细的budget(不是给VC看的,是给自己用的),把所有的花费预测一下。
我的回答:把上一个问题的答案乘以1.5到2,就是你要的答案。太多,会造成创业者股份不必要的稀释(里程碑后公司股价会有很大的上浮)。 太少,达不到里程碑,下一轮融资会有很大的问题。
为什么1.5-2倍?因为我从来没用碰到一个创业者高估他需要的钱:-)。每个人都低估。(包括我自己在内)。再加上要留下下一轮融资的时间(3-6个月)。
如果计算出的数字太低,少于公司价值的五分之一怎么办?回答:恭喜, 您的商业模式看来用钱很省。我会建议你多融点,因为你的时间宝贵,既然融了就多拿点。融一次资,脱一层皮。
如果计算出的数字太高,多于公司价值怎么办?回答:你这样会失去公司的控制权。有没有可能找到近一点的里程碑?找不到的话,有点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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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07
Posted in Random Stuff 胡思乱想
at 12:13 pm
写About Me写了半天。这算不算blog?至少老婆很赞赏,拿了一个免骂牌,以后可以用:)
旁白:你这个上海男人怎么这么窝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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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07
Posted in Finance 与VC谈判
at 11:10 pm
去年与几个朋友做NovaMed,最近又和王怀南做宝宝树,还坐在谈判桌的另一边做VC(Matrix Partners),看到现在中国创投业的一些问题,有些感触。我发现很多创业者在与VC谈判与合作时没有经验,做了很多错误的决定。创业者只看公司股价(valuation),小看投资者要的很多无形和有形的权利。结果你谈我谈,公司的股权架构(governance structure)变得不理想,对以后公司发展会有些影响(有些情况下影响会很大),最终对投资者也不一定是好事。
股权架构(governance structure)是个蛮复杂和抽象的东西。我以后再谈。让我来先说个例子吧。所有的term sheet里,都有个条款叫“Drag-Along Right”。在中国我看到的term sheet一般是这样写的:
Prior to a Qualified Public Offering, if the holders of greater than two-thirds of the outstanding Series A Shares approve a Sale Transaction, all remaining shareholders shall, if applicable, be required to approve such transactions and, if applicable, to sell their shares at the same price and upon the same terms and conditions.
Drag-Along Right 本身是个好东西。它应有的目的是:如果一个公司的绝大多数拥有者决定要把公司卖了,几个小股东应该没有办法阻止这个买卖。有些公司初创时有十几个天使投资人,5年以后要卖的时候,有些投资人都一下子联系不到。也会有些小股东故意要阻挠,要挟公司。Drag-Along Right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但是,Drag-Along Right写的不好的话,反而会给小股东一个极大的权力,把大股东拖进一个交易。仔细看上面这一段:“two-thirds of the outstanding Series A Shares”。Series A 的三分之二是Series A 的大多数,但一般不是整个公司的大股东!这个权利会给投资者在公司被收购时,有绝对的控制权,即使投资者的股份只占公司的极小部分。
这个丧权辱国条款是我杀头也不会签的。有一个VC去年给我这个条款,给我当场顶回去。他不好意思的笑笑,说“我想以你的经验你也不会同意的”。我有那么一丁点的想跟他说一个的三个字的词语。
比较合理的Drag-Along Right应该是这样的:
Prior to a Qualified Public Offering, if the holders of greater than two-thirds of the outstanding Series A Shares and the Company’s Board of Directors approve a Sale Transaction, all remaining shareholders shall, if applicable, be required to approve such transactions and, if applicable, to sell their shares at the same price and upon the same terms and conditions.
注意看“and the Company’s Board of Directors” 。更保险的可以加上”and two thirds of the total outstanding shares of the Company on a fully diluted basis”以包括公司的期权等等。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需要同意的人太多的话,会造成一两个股东阻止公司的行动。我觉得上面这一段比较平衡。
回到大题目。term sheet里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我会一个个道来(我中文打字实在太慢;上面这一段打了90分钟)。等不及的,可以看一看美国的一个VC,Brad Feld写的专门关于term sheet的blog。他写的很不错,但有些东西对中国不适合,在Drag-Along Right上,他写的不清楚。
打的手酸了。休息一下给老婆亲一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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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in Random Stuff 胡思乱想
at 1:45 pm
这是我的第一个真正的blog。惭愧惭愧。从前写后让别人帮我贴的不算(比如在babytree上个post)。
曾参加众多blogger大会,甚至在一个会上(leweb3)演讲过(皮厚不),也看过一些blog,但一直依赖于my.yahoo.com。直到Loic Le Meur介绍了netvibes后,才发现门道。
我的中文打字实在太糟糕。打这些字用了15分钟。苦练吧。
不知为什么,前几天想起pointcast。如果usenet是博客的爷爷的话,pointcast是博客的奶奶。用户可以下载pointcast的桌面软件,订阅不同的新闻和其他信息。十二年前,pointcast是“push”技术的先行者。这篇BusinessWeek文章讲了pointcast首创push技术的故事。push技术是feed技术的前身之一;而post+feed是博客的核心。可惜的是pointcast的桌面软件不稳定,宽带不够普及,它爆炸性的发布后,在网络泡沫破灭前就烧完了几千万美金,销声匿迹了。不然,虽然它是封闭式的,它的存在可能会让博客出现提早几年。
Timing is indeed every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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